索引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
公開日期 | 服務對象 | 公民 | |
發布單位 | 文件編號 | ||
信息有效性 | 公開形式 | ||
主題詞 |
邵陽縣交警大隊責任清單(1)

一、部門職責
部門名稱(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
序號 |
主要職責 |
具體工作事項 |
備注 |
1 |
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
負責全縣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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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開展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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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春運交通安全保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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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城市建設、城鄉道路和安全設施規劃以及城市出租車、公共汽車等營運車輛發展規劃的擬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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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車輛、校車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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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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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重大交通警保衛工作和處置重大突發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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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內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行駛路線、時間的審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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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狀況評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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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指導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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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破公安交警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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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對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停車場(庫)、車輛停靠站點的規劃建設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審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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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
負責全縣公路危險路段排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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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日常工作,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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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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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縣交通事故調查、責任認定、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查緝偵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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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負責機動車注冊登記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
負責全縣機動車車輛登記、牌證發放、檢驗合格標志的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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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發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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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考試、發證、駕駛證審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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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據形勢任務發展,需要突出強化和增加的職責,請特別單列,并在備注欄中說明依據;
2.由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履行的職責和工作事項,在備注欄中注明責任單位。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
部門名稱(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
序號 |
管理事項 |
相關部門 |
職責分工 |
相關依據 |
案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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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
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對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發現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負責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令〔2007〕第16號)。 |
公安、交通運輸、安監部門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行了聯合排查上報,報省安委會審核,公布并掛牌督辦,由所在地縣級政府作為責任主體進行整治。 |
縣公路局、縣交通局 |
負責公路設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普通國、省、縣、鄉道公路設施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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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安監局 |
負責縣級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參與排查、治理工作 |
||||
2 |
重點車輛動態監管 |
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配合交通運輸部門做好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將道路運輸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納入上牌查驗和定期檢驗范圍;將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系統記錄的交通違法信息作為執法依據,對符合證據要求的,依法查處;配合安監部門做好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緊急切斷裝置安裝工作,將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納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范圍 |
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5號)。 |
公安交警在路面執勤中發現某客運公司車輛經常超速行駛且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工作不正常,交警部門在對超速違法行為予以處罰的同時,將該信息通報縣交通部門和安監部門,交通部門和安監部門分別依法對該企業予以處罰 |
縣交通局 |
負責建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督促本轄區企業營運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接入信息共享平臺,實現與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的聯網,并向公安、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開放數據接口;組織對轄區道路運輸企業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情況的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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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安監局 |
配合交通運輸部門做好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利用動態監管手段,做好應急指揮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嚴肅查處責任單位和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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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管理 |
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負責維護校園周邊道路及校車行駛線路交通秩序,配合交通運輸、建設等部門完善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審核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注冊、變更登記,核發校車標牌,審查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某校決定開展校車接送學生工作。學校認真對照校車使用許可,購置校車,聘用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準備好行駛線路等材料,并向教育部門提交了申請。在征求公安、交通部門意見后,教育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報同級政府。經政府批準后,由縣公局交警大隊核發校車標牌。相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管 |
縣教育局 |
負責指導、監督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生接送安全管理責任;會同公安、交通運輸、建設等部門審核校車許可申請和接送線路等;建立校車臺賬,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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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交通局 |
負責專業道路客運企業參與學生接送車輛的監督管理,督促道路客運企業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校車服務質量;合理規劃農村客運線路,提升農村公路通行安全技術標準;配合做好校車接送線路勘察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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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安監局 |
負責協調和監督相關職能部門強化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協調和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并將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評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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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
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負責對檢驗過程的全程監控和檢驗數據監測。嚴格查處違法違規檢驗問題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3、《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21號);4、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號)。 |
某獨立法人單位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資格許可技術條件》要求,向質監部門提出申請,質監部門予以受理,依法許可后,檢驗機構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質監部門對檢驗機構檢驗資格、檢驗設備、管理制度、檢驗環境、檢驗過程、檢驗報告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公安部門對檢驗過程的全程監控和檢驗數據監測,嚴格查處違法違規檢驗問題 |
縣質監局 |
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定期對檢驗機構檢驗資格、檢驗設備、管理制度、檢驗環境、檢驗過程、檢驗報告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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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路安全檢查 |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
負責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4、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5、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6、《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7〕第1號)。 7、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8、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 |
公路養護工程發生人員死亡事故經調查,養護施工企業將瀝青攤鋪工程分包給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承包,并在該工程中忽視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降低了安全生產條件,未按批準的交通組織方案維護通行秩序;事故發生前2天,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已分別對其發出生產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 事故現場處理完成后,安監部門對養護施工企業進行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養護施工企業進行了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處罰。 |
縣安監局 |
負責包括交通運輸(公路)行業安全生產在內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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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交通局 |
負責國省道公路安全生產行業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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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建設局 |
負責對違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辦法的進行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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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機動車違反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管理 |
縣公安局交 警大隊 |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縣長辦公會議紀要 |
2015年2月13日,劉先生駕駛車牌號為粵A2C888.在二橋附近家潤福超市違章停車買東西,被交警部門拍照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系統,后又被城管部門鎖車并罰款200元。2015年4月8日劉先生在縣政府12345網站進行投訴。 |
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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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部門名稱(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
(一)對行政審批事項受委托機關的監督
一、監督檢查對象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三.監督檢查方式
四、監督檢查程序
五、監督檢查措施
六、監督檢查處理
(二)對屬地管理的行政執法職權的監督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之規定: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層中隊負責本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基層中隊的工作指導和監督。
一、監督檢查對象
各基層中隊。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交通安全治理機制。是否堅持緊緊依靠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積極協調職能部門,依靠和發動群眾力量,借助社會資源,構建齊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制機制。是否積極協助黨委政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
(二)落實常態嚴管措施。是否合理安排警力和勤務,確保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得到有效控制。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特點,最大限度把警力、車輛、裝備投向路面,提高見警率、管事率和現場糾違率。堅持嚴厲查處酒后駕駛、“三超一疲勞”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三)道路隱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立道路交通隱患路段排查檔案。
(四)重點車輛源頭管理。是否加強客運、貨運、旅游、危化品運輸等重點車輛的動態監管,定期檢查企業交通安全制度落實情況,確保車輛檢驗率以及人員檔案信息完整率、準確率、審驗率符合規定標準。加強農村道路以及農村面包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監管。
(五)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是否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為載體,拓展宣傳陣地,豐富宣傳形式,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群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意識。
(六)規范執法活動。是否健全和完善各項執法監督制度,是否堅持法制員制度,以各項執法檢查措施為抓手,不斷創新執法理念、提升執法水平、改善執法服務、增強執法公信力。
三、監督檢查方式
(一)道路交通安全指標考核。
(二)道路交通管理重點工作排名。
(三)實地督查。
(四)道路執勤執法活動考核。
四、監督檢查措施及程序
(一)道路交通管理重點工作排名。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全縣交通安全形勢及上年交通事故的分析,確定每年道路交通安全重點工作,于年初制定出臺《績效考核辦法》,年底根據工作成效,予以排名。
(二)日常工作督查。年初制定工作督查計劃,同時根據工作實際,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形式,開展督查,現場反饋發現問題,適時予以通報。
五、監督檢查處理
(一)道路交通管理重點工作排名與交通管理補助經費掛鉤。
(二)對日常性、階段性工作存在問題的,予以內部通報批評,問題嚴重或造成后果的,建議對直接責任人和責任領導予以處分。
(三)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
一、主要內容
1、 邵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違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
2、 邵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違法處理制度
附件1:
邵陽縣公安交警大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
第一章 道路交通違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工作規范
一、 查處交通違法時間要求
交通民警除特護期、專項行動及特殊情況有明確要求外,嚴禁晚上12時至次日凌晨6時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行為。
二、錄入交通違法信息系統要求
(一)錄入的信息要及時,不得超過規定時限;
(二)錄入的信息要準確,必須經嚴格審核無誤后方可錄入;
(三)錄入的信息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八種情形之一的,經核實后應當主動消除。
三、交通違法行為適用自由裁量權的細化標準
具體見《邵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違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
第二章 交通違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4、《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6、《機動車登記規定》
7、《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附件2:
邵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
違法處理制度
一、責任單位
各中隊、教育處罰中心
二、責任人
各中隊中隊長負責下的崗位分工責任制,中隊長主持本中隊內的全面工作,并對本中隊工作負全面責任,中隊其他同志按照崗位分工,分別承擔各自的工作任務。
三、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道路交通安全法》
4、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5、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
四、處罰程序
(一)簡易程序(200元以下)
1、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做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2、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3、制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4、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5、將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當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的可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交通警察應當在二日內將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一式三聯)存檔聯系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存檔。
(二)一般程序(200元以上不含)
1、詢問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基本情況,并制作筆錄,當事人拒絕接受詢問、簽名或蓋章的在詢問筆錄上注明。
2、書面告知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做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
3、對當事人陳述、申辯進行復核。復核結果應當在筆錄中注明,由當事人簽名,復核人簽名或者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在筆錄上注明。
4、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
5、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當事人簽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6、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七日內依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將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的,應當由二名交通警察實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非現場執法時,應當提供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的查詢方式供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查詢。
五、違法告知
1、書面告知:通過郵政速遞將違法行為告知書送達當事人。
2、互聯網告知:通過www.pazx888.com網址查詢。
3、短信告知:通過編發手機短信形式告知。
六、責任追究
(一)過錯責任內容
執法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追究責任:
1、不履行法定職責,對應當予以制止、處罰的違法行為不予制止、處罰的,或有意幫助被處罰人逃避行政處罰的;
2、無法定處罰依據和事實依據實施行政處罰的;
3、委托、指派不具備法定條件的組織、人員實施行政處罰的;
4、違反“罰繳分離”規定,擅自收取罰款的;
5、罰款時不出具法定部門制發的罰款單據的;
6、在規定的行政許可條件外,擅自增設或創設行政許可條件的;
7、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等行政強制措施、違法實施檢查措施或者執行措施的;
8、超越行政職權,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責任主體認定
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權等行政權力的執法人員
1、承辦人故意違規、違法的,由承辦人承擔責任。
2、兩人以上共同行使職權造成過錯的,主辦人承擔主要責任,協辦人承擔次要責任,共同主辦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3、中隊集體討論決定的行為出現過錯的,中隊長為責任人。
4、行政行為經有關領導批準出現過錯的,追究批準人的領導責任。
(三)追究形式
1、中隊(含中隊長)有關責任人違反本規定,情節較輕的,由紀檢監察機構責令改正,進行誡勉談話或給予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相應處分。
2、分管領導以上有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的,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3、上述責任人違反制度規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標準規范
違法代碼 |
違法大類 |
違 法 內 容 |
違法記分 |
罰款 |
暫扣 |
拘留 |
10010 |
機動車 |
駕駛拼裝的摩托車、拖拉機上道路行駛的 |
0 |
500 |
|
|
10011 |
機動車 |
駕駛拼裝的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0 |
1,500 |
|
|
10012 |
機動車 |
駕駛拼裝的營運載客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
0 |
2,000 |
|
|
10020 |
機動車 |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摩托車、拖拉機上道路行駛的 |
0 |
500 |
|
|
10021 |
機動車 |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0 |
1,500 |
|
|
10023 |
機動車 |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營運載客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
0 |
2,000 |
|
|
10030 |
機動車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 |
0 |
0 |
|
|
10040 |
機動車 |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 |
0 |
0 |
|
|
10050 |
機動車 |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的 |
0 |
1,000 |
|
15 |
10051 |
機動車 |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營運載客汽車的 |
0 |
2,000 |
|
15 |
10052 |
機動車 |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的 |
0 |
500 |
|
15 |
10060 |
機動車 |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以外的機動車 |
0 |
800 |
|
15 |
10061 |
機動車 |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營運載客汽車的 |
0 |
1,500 |
|
15 |
10062 |
機動車 |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的 |
0 |
400 |
|
15 |
10070 |
機動車 |
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辦法》對車輛類型有具體規定的除外) |
0 |
1,000 |
|
|
10071 |
機動車 |
把營運載客汽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
0 |
2,000 |
|
|
10072 |
機動車 |
把摩托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
0 |
500 |
|
|
10080 |
機動車 |
把機動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辦法》對車輛類型有具體規定的除外) |
0 |
1,000 |
|
|
10081 |
機動車 |
把營運載客汽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 |
0 |
2,000 |
|
|
10082 |
機動車 |
把摩托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 |
0 |
400 |
|
|
10090 |
機動車 |
把機動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辦法》對車輛類型有具體規定的除外) |
0 |
500 |
|
|
10091 |
機動車 |
把營運載客汽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 |
0 |
1,000 |
|
|
10092 |
機動車 |
把摩托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 |
0 |
200 |
|
|
10100 |
機動車 |
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營運汽車的 |
0 |
1,000 |
|
15 |
10101 |
機動車 |
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非營運汽車的 |
0 |
500 |
|
15 |
10102 |
機動車 |
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摩托車的 |
0 |
200 |
|
15 |
10110 |
機動車 |
非法安裝警報器的 |
0 |
2,000 |
|
|
10120 |
機動車 |
非法安裝標志燈具的 |
0 |
2,000 |
|
|
10130 |
機動車 |
駕駛證丟失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
0 |
100 |
|
|
10140 |
機動車 |
駕駛證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
0 |
100 |
|
|
10150 |
機動車 |
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
0 |
200 |
|
|
10160 |
機動車 |
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
0 |
200 |
|
|
10170 |
機動車 |
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
0 |
兩倍 |
|
|
10180 |
機動車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0 |
100 |
|
|
10190 |
機動車 |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0 |
200 |
|
|
10200 |
機動車 |
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 |
0 |
200 |
|
|
10230 |
機動車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
0 |
200 |
|
|
10240 |
機動車 |
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
0 |
100 |
|
|
10250 |
機動車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 |
0 |
200 |
|
|
10260 |
機動車 |
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通行的 |
0 |
200 |
|
|
10310 |
機動車 |
運載危險物品未經批準的 |
0 |
200 |
|
|
10350 |
機動車 |
客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
0 |
100 |
|
|
10361 |
機動車 |
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附載作業人員的 |
0 |
200 |
|
|
10362 |
機動車 |
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 |
0 |
200 |
|
|
10370 |
機動車 |
未將故障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
0 |
200 |
|
|
10380 |
機動車 |
不避讓正在作業的道路養護車、工程作業車的 |
0 |
100 |
|
|
10390 |
機動車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0 |
100 |
|
|
10400 |
機動車 |
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
0 |
200 |
|
|
10410 |
機動車 |
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作業時未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
0 |
150 |
|
|
10430 |
機動車 |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
0 |
200 |
|
|
10440 |
機動車 |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
0 |
200 |
|
|
10450 |
機動車 |
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掉頭的 |
0 |
200 |
|
|
10460 |
機動車 |
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0 |
200 |
|
|
10470 |
機動車 |
機動車未按規定鳴喇叭示意的 |
0 |
100 |
|
|
10480 |
機動車 |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
0 |
100 |
|
|
10490 |
機動車 |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旋轉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 |
0 |
50 |
|
|
10500 |
機動車 |
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未低速通過的 |
0 |
100 |
|
|
10510 |
機動車 |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指定的道口通過的 |
0 |
200 |
|
|
10520 |
機動車 |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指定的時間通過的 |
0 |
200 |
|
|
10530 |
機動車 |
機動車行經渡口,不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不依次待渡的 |
0 |
100 |
|
|
10540 |
機動車 |
上下渡船時,不低速慢行的 |
0 |
100 |
|
|
10550 |
機動車 |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警報器的 |
0 |
200 |
|
|
10560 |
機動車 |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標志燈具的 |
0 |
200 |
|
|
10570 |
機動車 |
機動車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內不低速行駛的 |
0 |
50 |
|
|
10580 |
機動車 |
機動車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內不避讓行人的 |
0 |
50 |
|
|
10590 |
機動車 |
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的 |
0 |
100 |
|
|
10600 |
機動車 |
駕駛摩托車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的 |
0 |
100 |
|
|
10610 |
機動車 |
拖拉機駛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道路的 |
0 |
200 |
|
|
10620 |
機動車 |
拖拉機駛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
0 |
200 |
|
|
10630 |
機動車 |
拖拉機載人的 |
0 |
100 |
|
|
10640 |
機動車 |
拖拉機牽引多輛掛車的 |
0 |
100 |
|
|
10650 |
機動車 |
學習駕駛人不按指定路線上道路學習駕駛的 |
0 |
200 |
|
|
10660 |
機動車 |
學習駕駛人不按指定時間上道路學習駕駛的 |
0 |
200 |
|
|
10670 |
機動車 |
學習駕駛人使用非教練車上道路駕駛的 |
0 |
200 |
|
|
10680 |
機動車 |
學習駕駛人在教練不隨車指導下上道路駕駛車輛的 |
0 |
200 |
|
|
10690 |
機動車 |
使用教練車時有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乘坐的 |
0 |
200 |
|
|
10700 |
機動車 |
實習期內未粘貼或懸掛實習標志的 |
0 |
200 |
|
|
10720 |
機動車 |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 |
0 |
200 |
|
|
10730 |
機動車 |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
0 |
200 |
|
|
10740 |
機動車 |
不按規定倒車的 |
0 |
100 |
|
|
10750 |
機動車 |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 |
0 |
50 |
|
|
10760 |
機動車 |
機動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間通行的 |
0 |
100 |
|
|
10770 |
機動車 |
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的 |
0 |
200 |
|
|
10780 |
機動車 |
機動車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
0 |
1,000 |
|
15 |
10820 |
機動車 |
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
0 |
200 |
|
|
10830 |
機動車 |
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 |
0 |
200 |
|
|
10840 |
機動車 |
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
0 |
200 |
|
|
10850 |
機動車 |
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后,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規定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
0 |
200 |
|
|
10860 |
機動車 |
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后,未按照規定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
0 |
200 |
|
|
10870 |
機動車 |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 |
0 |
500 |
|
|
10880 |
機動車 |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等業務的 |
0 |
200 |
|
|
10890 |
機動車 |
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的 |
0 |
1,500 |
|
|
10900 |
機動車 |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志指示的 |
0 |
20 |
|
|
10910 |
機動車 |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線指示的 |
0 |
20 |
|
|
10920 |
機動車 |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
0 |
100 |
|
|
10930 |
機動車 |
駕駛時觀看電視的 |
0 |
200 |
|
|
10940 |
機動車 |
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
0 |
100 |
|
|
10950 |
機動車 |
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的 |
0 |
200 |
|
|
10960 |
機動車 |
實習期內駕駛營運客車的 |
0 |
200 |
|
|
10970 |
機動車 |
實習期內駕駛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 |
0 |
200 |
|
|
10980 |
機動車 |
實習期內駕駛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的 |
0 |
200 |
|
|
10990 |
機動車 |
實習期內駕駛的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
0 |
200 |
|
|
11020 |
機動車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1 |
100 |
|
|
11030 |
機動車 |
不按規定會車的 |
1 |
200 |
|
|
11080 |
機動車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 |
1 |
200 |
|
|
11090 |
機動車 |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 |
1 |
50 |
|
|
11100 |
機動車 |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
1 |
50 |
|
|
11110 |
機動車 |
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
1 |
100 |
|
|
11150 |
機動車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
1 |
200 |
|
|
12070 |
機動車 |
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
2 |
50 |
|
|
12080 |
機動車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 |
100 |
|
|
12090 |
機動車 |
左轉彎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 |
2 |
100 |
|
|
12100 |
機動車 |
通過路口遇放行信號不依次通過的 |
2 |
100 |
|
|
12110 |
機動車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2 |
100 |
|
|
12120 |
機動車 |
通過路口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不依次停車等候的 |
2 |
100 |
|
|
12230 |
機動車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2 |
200 |
|
|
12250 |
機動車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 |
2 |
50 |
|
|
12280 |
機動車 |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時未依次等候的 |
2 |
200 |
|
|
12430 |
機動車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
2 |
200 |
|
|
12440 |
機動車 |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2 |
50 |
|
|
12450 |
機動車 |
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的 |
2 |
3,000 |
|
|
12460 |
機動車 |
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
2 |
3,000 |
|
|
12470 |
機動車 |
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的 |
2 |
200 |
|
|
12480 |
機動車 |
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開啟校車標志燈的 |
2 |
200 |
|
|
12490 |
機動車 |
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線路行駛的 |
2 |
200 |
|
|
12500 |
機動車 |
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
2 |
200 |
|
|
12510 |
機動車 |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的 |
2 |
200 |
|
|
12520 |
機動車 |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志燈的 |
2 |
200 |
|
|
12530 |
機動車 |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停車指示標志的 |
2 |
200 |
|
|
12540 |
機動車 |
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的 |
2 |
200 |
|
|
12550 |
機動車 |
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
2 |
200 |
|
|
12560 |
機動車 |
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的 |
2 |
200 |
|
|
12570 |
機動車 |
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
2 |
200 |
|
|
13010 |
機動車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3 |
200 |
|
|
13040 |
機動車 |
從前車右側超車的 |
3 |
200 |
|
|
13050 |
機動車 |
前車左轉彎時超車的 |
3 |
200 |
|
|
13060 |
機動車 |
前車掉頭時超車的 |
3 |
200 |
|
|
13070 |
機動車 |
前車超車時超車的 |
3 |
200 |
|
|
13080 |
機動車 |
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超車的 |
3 |
200 |
|
|
13090 |
機動車 |
超載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
3 |
200 |
|
|
13100 |
機動車 |
在鐵路道口、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點超車的 |
3 |
200 |
|
|
13110 |
機動車 |
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后,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或未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光的 |
3 |
200 |
|
|
13120 |
機動車 |
準備進入環形路口不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的 |
3 |
100 |
|
|
13130 |
機動車 |
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的 |
3 |
100 |
|
|
13140 |
機動車 |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不讓左轉彎車輛先行的 |
3 |
100 |
|
|
13150 |
機動車 |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不按交通標志、標線指示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
3 |
100 |
|
|
13160 |
機動車 |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交警指揮、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路口,不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的 |
3 |
100 |
|
|
13170 |
機動車 |
載貨汽車牽引多輛掛車的 |
3 |
100 |
|
|
13180 |
機動車 |
半掛牽引車牽引多輛掛車的 |
3 |
100 |
|
|
13200 |
機動車 |
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以外的且總質量700千克以上掛車的 |
3 |
100 |
|
|
13220 |
機動車 |
載貨汽車牽引掛車的載質量超過汽車本身的載質量的 |
3 |
100 |
|
|
13230 |
機動車 |
大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的 |
3 |
100 |
|
|
13240 |
機動車 |
中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的 |
3 |
100 |
|
|
13250 |
機動車 |
低速載貨汽車牽引掛車的 |
3 |
100 |
|
|
13260 |
機動車 |
三輪機動車汽車牽引掛車的 |
3 |
100 |
|
|
13270 |
機動車 |
機動車在發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3 |
200 |
|
|
13330 |
機動車 |
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 |
3 |
200 |
|
|
13340 |
機動車 |
機動車不避讓盲人的 |
3 |
100 |
|
|
13400 |
機動車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
3 |
200 |
|
|
13440 |
機動車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3 |
100 |
|
|
13450 |
機動車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3 |
100 |
|
|
13480 |
機動車 |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
3 |
200 |
|
|
13491 |
機動車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3 |
200 |
|
|
13501 |
機動車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3 |
200 |
|
|
13511 |
機動車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3 |
200 |
|
|
13526 |
機動車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3 |
100 |
|
|
13530 |
機動車 |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
3 |
200 |
|
|
13540 |
機動車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
3 |
500 |
|
|
13560 |
機動車 |
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 |
3 |
100 |
|
|
13570 |
機動車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3 |
200 |
|
|
13580 |
機動車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3 |
100 |
|
|
16101 |
機動車 |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營運載客汽車的 |
6 |
1,000 |
|
15 |
16102 |
機動車 |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摩托車的 |
6 |
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