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
公開日期 | 服務對象 | ||
發布單位 | 文件編號 | ||
信息有效性 | 公開形式 | ||
主題詞 |
證書補領程序和要求

(一)工作流程
申 請 |
1 、領取或下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補領申請書》和有關材料。 2 、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應提交的材料。 |
受 理 |
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回并說明理由。 |
審 查 |
對受理的證書補領申請進行審查;分別作出提請核準或予以駁回的處置。 |
核 準 |
對經審查的證書補領申請進行終審;分別作出準予補領或不予補領的決定。 |
公 告 |
發布原證書作廢的公告。 |
發 證 |
補發新證書號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
(二)提交材料目錄
1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補領申請書
2 、未遺失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本和副本)
3 、加強證書管理的改進措施
(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補領申請書》填寫說明
1 、事證第 號:填寫丟失的原法人證書號碼。
2 、單位名稱:封面的單位名稱欄中填寫第一名稱,并加蓋公章。內表的單位名稱欄中依次填寫經審批機關批準的第一名稱及其他名稱,并將其他名稱用括號分別括起。
3 、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簽名。
4 、申請日期:填寫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申請材料的日期。
5 、現存證書情況:如實填寫尚未遺失的證書數量。
6 、申請補領原因:如實填寫證書丟失的時間、情形、主要責任人和查找的過程。
7 、法定代表人意見: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情
況屬實,申請補領”意見,簽字,注明日期。
8 、舉辦單位意見: 舉辦單位應對申請人填寫的情況認真核查,簽署審核意見,簽字,加蓋舉辦單位公章,注明日期。
9 、聯系人和郵政編碼:按實際情況填寫。
10、 聯系電話:請填寫手機號(用于短信辦結提示)。
注: 填寫紙質文件材料應符合耐久性要求,用鋼筆、簽字筆(藍黑或碳素墨水)或毛筆填寫。書寫工整,字跡清楚。